"雖然《氣候行動法》遭受政府體制內許多阻礙與質疑,但體制外法案的聲援者非常可觀。近期,德國學生持續在50個城市,參與週五護未來的全球罷課串聯行動,敦促德國政府完善法案。"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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英國─氣候變遷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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德國─氣候行動法(草案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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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50減量目標
(1990標準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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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0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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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5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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部門減量行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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EU-ETS部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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共同依據歐盟排放交易指令
(EU-ETS Directive 2003/87/EC)的規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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EU-ETS部門之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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僅確保各部門目標與行動,符合巴黎協定的要求。但並未有具體的強制履行規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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財務預算扣減,作為落實各部門減量責任的遵行機制。但此部分草案最引起爭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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獨立諮詢委員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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兩國法制上皆成立獨立的氣候變遷諮詢委員會,職權內容也無所差異,負責檢視目前措施與其預計的氣候行動效果、提出年度總報告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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調適策略規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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由氣候變遷委員會下成立調適小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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未見於目前草案內容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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社會正當性、
兼容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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碳預算與各減量措施等決議,主要透過氣候變遷委員會─專家導向式的運作。至於公民參與則是英國氣候變遷法較未重視的部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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獨立委員會的成立、與2050氣候行動計劃的公民參與過程,都較為重視社會正當性與兼容性的精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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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部門特別責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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無有類似規範。但英國的長期減量策略─2018年「乾淨成長策略」(Clean Growth Strategy)中,提到應建構2020年公部門的自願減量目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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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30氣候中和目標、責任投資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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