若一般住宅選用二段式住商型簡易時間電價,將洗衣服時間在夏季改成早上9點前、冷氣搭配循環風扇並設定在26~28℃,就能在全年每月減少約220元的電費。
用電大戶注意了!今年起,台電調整「時間電價」的尖、離峰時間。在三段式時間電價中,尖峰電價從中午延後至下午4~10點。在非夏月,11點至下午2點反而變成離峰時間。夏月的定義也從5~ 9月改成5月中~10月中,增加了一個月。尖峰與離峰電價差距到4元台幣以上。
針對選擇時間電價的工商用戶,台電也多次宣導並舉行座談會說明新措施並協助企業調整其用電。這次的調整主要是因應再生能源在電網佔比提高,尤其是太陽能光電。
新「標準型」時間電價總覽。資料來源:台灣電力公司
時間電價的設計理念在於透過不同時段的電價浮動,鼓勵用戶在離峰時間用電享受較低的電價,並減少尖峰時間的用電。其設計原則為:電價隨著發電量與用電量多寡而浮動,如中午至下午太陽能光電強,電價就較低。因為傳統電網中電力儲存不易,此制度有助維持電網穩定、減少電力調度的負擔。
隨著再生能源佔比逐年提高,發電量在每個時段與季節有不少波動,因此時間電價能鼓勵用電大戶在發電充足時多用電,發電量低時少用電,讓電力使用更有效率。目前台灣只有高壓用戶(約2.5萬戶)強制適用時間電價,對低壓用戶採自由申請制,若未申請則皆採累進電價,也就是任何時段用電,單位電價皆相同。
除了前述「標準型」時間電價,台電也提供「簡易型」時間電價 [1]給工商、住宅用戶,但只有每月用電超過700度的住宅、1100度的商業用戶才建議申請時間電價。
新方案對於採取時間電價的用戶影響不少。整體而言,平均電價在新方案下並無調整。但夏月定義延長了一個月,尖峰用電也延後了,改為下午至晚上。
減少尖峰時間用電,改成於離峰時間才能有效減少電費。但如何移轉用電,台電也給出了一些建議。對於製造業,可透過調整產程與設備使用時間、人員排班時間,或可中斷之設備改於離峰時間使用,並裝設EMS能源管理系統,都能有效因應此次調整。對於服務業,則可調整空調溫度、高耗能設備如製冰、抽水馬達等,設定於離峰時間使用。
對於尚未採用時間電價的住商型用電戶,台電提供了電價試算網站。根據上面案例,若一般住宅選用二段式住商型簡易時間電價,將洗衣時間在夏季改成早上9點前、冷氣搭配循環風扇並設定在26~28℃,就能在全年每月減少約220元的電費。
圖片來源:Nikola Johnny Mirkovic/Unsplash
目前台灣約98%用戶(約1400萬民生用戶)採累進電價,因此時間電價制度調整難以影響到多數小型用戶的用電行為。經濟部主張,新制預估可減少夜間尖峰用電約50萬瓩,相當一部中火機組的發電量,對穩定電網有不少助益。
採取時間電價的用戶多集中高耗能產業,如鋼鐵、傳統產業、製造業。在今年1月第一週,夜間尖峰用電比去年同期減少52.4萬瓩,以鋼鐵製造業為主,今年起至2月中共減少13.7萬瓩,其他金屬製造業、塑膠、化學工業也有明顯下降。然而,時間電價不影響24小時不間斷用電的工業用戶。
不過新制上路後,特定產業卻表示來不及因應, 養殖漁業業者就表達新制度來的措手不及。對於使用時間電價的住宅用戶,新制度也可能不利,以朝九晚五的工作型態用戶為例,上班族難以將用電時間改成早上,而晚上正好是用電尖峰,也將導致電費上升。另外,尖離峰的時間調整雖然能鼓勵用電戶在太陽能與風能充足時多用電,卻難以有直接的節電效果。用戶移轉了用電時間,卻不一定減少用電量。
新時間電價對整體社會用電的影響,恐怕仍需時間觀察。
[1] 標準型與簡易型時間電價的差異,主要是簡易型將週六全天視為用電離峰時段。詳細介紹可見台電說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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