馬總統在許多場合一再宣誓節能減碳、低碳社會的重要、甚至還提到環保救國。但許多政策推動好像又跟政策宣誓相反、甚至與法令相違,例如環境基本法規範的非核家園目標,就明顯與能源發展綱領所提的核能政策不符。
正如台大國發所教授周桂田所說,國光石化石不是經濟與環保對立的問題,而是檢視台灣在氣候變遷下,未來20年產業走向的抉擇,值得進一步辯證。
政府雖然宣示,我國2020年二氧化碳排放基線(Business As Usual,BAU)要回到2005年的基準,但為了支持高排碳產業,卻先大增排碳量82%,然後才想盡辦法要把這82%減掉,然而到目前為止政府所提出的減碳辦法非常不實際,甚至令人質疑只是為了幫國光石化、六輕五期等高排碳產業環評解套。
五月二十三日,台灣才剛下了今年第一場梅雨,高雄縣那瑪夏鄉聯外道路即被雨打斷。接下來陸陸續續又下了四場梅雨,便橋修了又斷、斷了又修。跟八八水災的雨量比起來,這幾場梅雨或許不算什麼,但對這些災後倖存的地區而言,國土承受力已大不如前,100毫米的雨量就足以成災。
莫拉克颱風的災難,有天災、有人禍。但今日與氣候相關的天災,卻也與人類排放過多溫室氣體,造成地球整體溫度上升,進而使水文循環發生改變有關。聯合國也早就呼籲各國,應儘早採取「氣候調適策略(adaptation)」,透過各種努力把災難減到最低。
單以產值來算,農業或許比不上工業,但土地價值如只用產值計算,未免過於簡化與失真。因為土地連接人的情感、傳承文化、涵養水份、保護環境與土地。真要算產值,這些都應該有一套量化的方式加計進去。
會議結論要逐一落實或許真有困難,但如果每次各界熱心參與、字句必較的結論都無法落實,未來政府再舉行相關會議將失去正當性。
有了能源會議共識結論的撐腰,只要政府能嚴守稅收中立的前提,開徵能源稅可說取得一定程度的正當性。
減碳、推動再生能源,靠的不是資金、技術,而是政治決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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